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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绥阳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名称)的绥阳县2017年集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温泉镇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入场登记号: 遵************SG001)已于2019年1月17日上午09:00分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汇力聚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价(元):******.23 元 总 分:85.75
投标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达到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 罗宇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注册编号: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山河秀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34 元 总 分:81.06
投标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达到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 王选中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注册编号: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盛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61 元 总 分:75.84
投标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达到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 陆政权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注册编号: ******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9年1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本项目招标人名称:绥阳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绥阳县温泉镇
联系人:胡镇长
联系电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绥阳县新车站幸福金港1号楼2单元4楼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